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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路權招標 傅崐萁:還路於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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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ay18 由上至下檢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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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  引述 Jay18 引述  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主題: 花蓮路權招標 傅&#23824;萁:還路於民
    發表於: 2014-06-26 at 4:19pm
太魯閣國家公園已發聲明
http://www.taroko.gov.tw/zhTW/Content.aspx?tm=5&mm=1&sm=2&page=2&index=2&id=3159

簡單說就算申請路權通過,但若無轄區警力交管控燈,還是不會有專用封閉道路專供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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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財 由上至下檢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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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  引述 阿財 引述  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: 2014-06-26 at 4:20pm
如果是這樣其他非體育活動是否比照辦理付費。無法想像出賣路權。
陳進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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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坤樹 由上至下檢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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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  引述 王坤樹 引述  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: 2014-06-26 at 5:44pm
居然還有人會推崇花蓮縣長的獨斷。(搖頭)
我看了看,只得一個結論,把路權當財產拿出來賣而已,其餘賽事品質你家的事,縣府通通不會管,竟也有跑友,天真的以為會提高賽事品質,那真的想太多了。
這只會扼殺社團辦活動,但不會礙到利益團體來搞錢。
不信,那就等著瞧。

編輯者 王坤樹 - 2014-06-26 at 5:45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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鐵馬小丁 由上至下檢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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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  引述 鐵馬小丁 引述  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: 2014-06-27 at 8:54am
太魯閣,東海岸,七星潭...接下來的發展不知會怎樣,要不既然都上了火車,乾脆跑台東的那幾場吧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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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清海 由上至下檢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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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  引述 高清海 引述  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: 2014-06-27 at 9:05am
要是台灣所有縣市都學花蓮縣抽頭,我看台灣的運動賽事會到退好幾年,那裡會像這幾年的蓬勃發展,以後就花蓮的賽事不去參加抵制,這樣應該會有所警惕,,
享受活著短暫青春,用腳步來體驗人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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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ucchero 由上至下檢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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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  引述 Zucchero 引述  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: 2014-06-27 at 4:14pm
找到這個6月20日的新聞

『獨攬花蓮路跑活動30年 工程會:不合法』
http://newtalk.tw/news/2014/06/20/48452.html
裡面有些『有趣』的訊息:

1.履約期限視需要還可以展延15年,所以有可能是15+15=30年

2.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6/5發函花蓮縣政府,指出相關作法不符合政府採購法

3.據透露,這次獨攬花蓮縣政府路跑活動的廠商,是由國內某一運動器材廠商的第二代所主持的民間團體得標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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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anco-Lin 由上至下檢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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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  引述 Franco-Lin 引述  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: 2014-07-02 at 7:49am
人家傅大人可是五顆星縣長
他的決定不會錯的啦!Cr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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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maa14 由上至下檢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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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問我住花蓮的同學說
他們縣長現在知名度這麼高
還打算選下一任(我同學說下一任沒意外還是他)
應該不會做沒把握被人罵到翻的事情
這次路權事件,不知這次縣府路權收回後太魯閣馬辦的結果如何.
但只要不是中華民國路跑協會辦我就很開心
(42變21也不退錢,早知道當初報21就好,)



編輯者 samaa14 - 2014-07-02 at 1:17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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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士備役小胖豬 由上至下檢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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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  引述 常士備役小胖豬 引述  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: 2014-07-03 at 9:00am
小弟覺得活動單位繳點稅也是應該

只是這上億金額和15年不知道是怎麼跑出來的?

感覺似乎背後有某個有錢的單位想要壟斷花蓮的路權,於是以後到花蓮辦活動美名約繳稅,實際上在繳過路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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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坤樹 由上至下檢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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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選項 文章選項   引述 王坤樹 引述  發表回應回覆 直接連接到這篇文章 發表於: 2014-07-03 at 11:34am
該學學新北市的做法,辦路跑活動要繳交報名費百分之一的社會捐(註:申請路權新規定,屬樂捐性質,非強迫性)。

這比較符人性,合情、合理又不違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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