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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跑協會應該退費給全馬跑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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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ope ![]() 新手上路 ![]() 註冊日期: 2012-02-20 位置: 高雄市 線上狀態: 離線 文章數: 25 |
![]() ![]() ![]() ![]() 發表於: 2013-11-03 at 11:11pm |
「太魯閣峽谷馬拉松競賽規程」十七、安全事項:(2)比賽前如遇颱風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天災,由大會以選手安全為考量,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或擇期比賽或改用其他替代路線,參賽選手不得有異議;若因故取消活動,報名費將以5折退還。
依上述規定,路跑協會因為此次的地震,可以「取消比賽」、「擇期比賽」或是「改用其他替代路線」,但沒有權力將「全馬變更為半馬」。沒有參賽的全馬跑者,可以考慮依「債務不履行」之法律關係,請求路跑協會退還扣除晶片後的報名費;被迫參加半馬賽事的原全馬跑者,則可考慮依「不完全給付」或「變更後之新契約」,請求路跑協會退還溢收的100元。 「跑者廣場」上人才濟濟,相信一定有法律專業人才,希望能挺身以「團體訴訟」方式,幫跑友追索這筆款項(100元×4000人,至少有40萬元),如能成功,我願將分攤訴訟費用後之餘額,全數捐給「跑者廣場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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